保險買愈多損失愈多 買錯保險誤人一生 |
一般豁免保費僅是提供給被保險人,但實際負責繳保費的大部份是要保人; 要保人一般是配偶或父母,也就是實際負責繳保費的人; 若有罹患重大疾病或殘廢,可能就無法工作賺錢! 保單就有可能無法繼續繳費,子女年紀尚輕亦無力承接, 保費變成沈重的負擔,甚至失效。 有要保人豁免保費,就可規避此風險! 此後保費不用再繳,保單繼續有效。
若是被保險人及要保人同時擁有豁免保費,保單失效的風險將會更低。
有豁免跟無豁免並無兩樣,其保費等於白繳。 |
一般醫療險是終身繳費,只能續繳到70-75歲,屬於消費性險種; 而且費率逐年提高,但滿期之後就無法再投保,對被保險人來說相當不合理。 但終身醫療險即可克服此項缺失,定期繳費終身有醫療險可用, 由於市場競爭的結果給保戶帶來利多, 目前已有近20家保險公司,提供終身醫療險供比較選擇, 給付越來越合理,甚至造成保險公司有可能虧損的局面。 一般醫療險已經面臨完全被取代的結局, 既然有買醫療險,遲早都會變更為終身醫療險, 每慢一年變更,就會多繳一次一般醫療險的保費,等於浪費一次的錢。 而且又多一歲保費只有越來越貴,值得盡早處理; 現在政府已經有辦理全民健保給付,醫療險請勿花太多的保費, 全民健保我們同樣有繳保費的,不是免費耶! 所以保險這邊要稍加節制,我們擔心的是長期住院的問題, 而不是住院幾天想賺保險公司多少錢! 現在有許多手術在門診時即可處理,連想住院的機會都沒了。 所以要特別注意:是否含有一般手術給付的項目! 不要買個終身醫療,又要加個一般醫療,那何必買終身醫療險呢! 有些公司將終身醫療及終身手術分成兩個險種, 有些公司是被保險人身故時可退回所繳的保費, 甚至有些提供重大疾病給付的項目。 另外給付內容要留意,一年最多住院給付幾天,當然是365天最好囉! |
|
被保險人因重大疾病或殘廢(每家公同限制級數不同),
( 有每年、半年、每月或每週給付 ), 讓被保險人生活不致陷入困境。 投保時要特別注意,是否分疾病或意外所造成的失能原因, 若是意外及疾病所造成的原因全部都包括,對被保險人而言是最有利的。 那失能的條件是什麼呢? 喪失工作能力、全殘、2-3級殘廢,那一個比較明確呢? 越明確、當然就比較不會造成理賠時認知的差異,糾紛就會少一些。 又那一個給付條件標準較低呢? 標準低、穫得理賠的機會就比較大些,買保險較有意義不是嗎? 最重要的是,失能給付的期限是多久? 當然是終身給付最好!你不會心疼保險公司吧! 我們可將失能險視同為終身意外險。 |
一般還本險種強調的是, (活得愈久、領得愈多),但事實不然。
因為其還本次數無法預估,且同樣保障的保費,高出終身壽險數倍,
保證105歲給付遞延(減)年金的險種,即可稍加克服此不合理現象。 被保險人只要完成繳費的義務, 保險公司即應提供達105歲前,應給付的還本年金於總保額之內, 再從總保額內扣除給付的年金,總保額逐年下降, 被保險人於繳費期滿後,不論在何時身故,均可獲得足額之給付。 因此還本與保險的功能較為齊備,但繳費期間保障太低, (一般只有退回保費或加計利息),所以購買此類型險種應歸入理財之範疇。 用來取代其他類型還本、養老險種,也較適合規劃在小孩子的保單中。 但首先要購足定期或終身壽險保障,多餘的資金再規劃此種年金保單。 目前已有近10家保險公司,提供這類型的保單供保戶選擇。 只要繳費期滿,要保人自己先領年金,做為退休年金使用; 以後再留給被保險人自己領用,將來還有足夠的遺產留給第三代。 真正達到三代共享保單之價值,你心動了嗎?請量力而為先。 |
此為兩階段給付的險種,被保險人若發生全殘事故,可先支領1倍的保額; 終身契約並未終止,保單繼續有效,若身故時可再領1倍的保額。 對被保險人而言保障範圍更為周全。 |
被保險人若發生殘廢事故之後,立即影響到生活的品質, 為保障被保險人生活不致陷入困境, 每年由保險公司支付固定比例的生活費用, 當然每家公司給付額度不同,期限也有差異。 此殘廢生活輔助金更是人性化的設計,此設計類似失能津貼給付。 |
殘廢保險金是屬於意外保險之範圍,壽險主約若有內含此項給付, 等於終身壽險內再含終身意外險,可免身故才有保險金可領的遺憾。 |
|
若被保險人因重大疾病、全殘、失去工作能力、或2-3級殘廢時, 因無法工作也沒有收入時,此後保費就不必再繳, 保單繼續有效。
注意:每家保險公司限制級數及條件均不同。
讓保戶購買保險時有參考之依據。 歡迎各保險公司及從業人員繼續提供更多相關資料,多謝!! |
中華保險效益協會 地址:500 彰化市中正路一段255號二樓 電話:04-7275256 傳真:04-7275262 Copyright ©2001•版權所有:中華保險效益協會• 網站製作&維護:首都資訊 最近修改日期:2006年07月22日 |